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金罚决字〔2025〕26号、27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丹东金融监管分局对该分行罚款50万元。
隋晓明(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兼丹东分行营业部经理)对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丹东金融监管分局对隋晓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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